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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別人說明一個觀念時,我們通常會舉例輔助說明,然而許多人寫報告、寫論文時用「ex.」來列舉,但都被老師或主管標示錯誤,這是為什麼呢?

其實「舉例來說」英文正確且常見的用法是「e.g.」,而非「ex.」。 「e.g.」 是拉丁文「exempli gratia」的縮寫,意思是「例如、舉例來說」等於「For example」;主要是用來列舉說明補充。

E.g. We like outdoor activities, e.g., biking and playing soccer.
我們喜歡戶外活動,例如:騎自行車、踢足球。

而「ex.」可以是「example」(例子、範例)或「exercise」(練習)的縮寫,主要當名詞使用。
E.g. Let's take a look at Ex. 1. 我們來看看例一(或練習一)。

請特別注意:「e.x.」這樣的縮寫用法不是正確的,請避免使用。

此外常見的還有「i.e.」是拉丁文「id est」的縮寫,意思是「that is to say」(也就是說)、「in other words」(換句話說、亦即)的意思;用不同說法來補充,但表示的東西是一樣的。
E.g. Food is not allowed in class, i.e., you can't eat in class. 不准帶食物到課堂上來,也就是說(換句話說),上課不准吃東西。

來練習看看吧:Not all mammals live on land, (__), whales are mammals living in the water.
並非所有哺乳類動物都住在陸地上,例如:鯨魚就是住在水裡的哺乳類動物。

這裡的(例如)應該用什麼來表示呢?
A. ex.
B. e.x.
C. e.g.
D. i.e.
E. for example

答案是:C、E,你答對了嗎?

※歌德英文書店編撰,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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